清算公告登报怎么办?
当事人: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及清算义务人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上海浦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已裁定受理(2021)沪7101强清193号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清算组。请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40楼;联系人:吴鞾;联系电话:021-62496040)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请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移交财产。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如未提供公司印章,原印章自公告之日起视为作废,以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公章为公司印章;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清算组和债权人的询问;3.人民法院认为其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海浦东新区城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上海]非法院单位 刊登日期:2021-10-11
01.扫码进入后,地域一定要选择正确,否则没当地报纸。
02.如遇到没有格式的,可以自己编写。或者联系客服定稿,
免费电话:400-110-9919,微信定稿:874988
03.快递地址一定要填写正确,见报后当天快递。
01.打开支付宝
02.首页顶部输入【登报挂失】
03.定位到所在城市,选择丢失类型
04.填写内容、选择报纸刊登
您也可以保存二维码到手机,进行识别
01.打开微信APP,底部点发现
02.点下面小程序,搜索【自助登报】
03.定位到所在城市,选择丢失类型
04.填写内容、选择报纸刊登
您也可以保存二维码到手机,进行识别